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科技推广 安全监理 教育培训 农机维修 农机服务 农机机构  
 
  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请选择字号【 】 
 
关于2010年东北地区农机产品展示交易会暨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展示交易会现场销售的通知
2010-3-9

各有关农机经销企业:

  根据《关于2010年东北地区农机产品订货交易会暨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展示交易会现场购机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农机字[2010]4号)精神,现将农机补贴产品供应商现场销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销售的经销商必须是经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公布的“2010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

  二、现场销售的经销商必须具备《2010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的“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50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和各类农机具的授权委托资格。

  三、展会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提供现场销售的工作摊位和农机商品存放地。具体规格为:

  1、工作摊位面积12平方米(长6米×宽2米),提供2张长条桌、4把椅子、室外停货场100平方米,收费4000元。

  2、工作摊位面积6平方米(长3米×宽2米),提供1个长条桌、2把椅子、室外停货场50平方米,收费2000元。

  如另需增加室外停放场地,每平方米加收30元。

  每个经销商只能申报1个摊位。

  四、经销商现场销售补贴产品必须按《关于2010年东北地区农机产品订货交易会暨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展示交易会现场购机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农机字[2010]4号)的有关要求操作,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五、具体要求

  1、拟在展会期间销售“现场购机”补贴产品的经销商经租用摊位后,方可进场销售。经销商必须在指定的摊位内开展销售活动,在指定的存货场地存放商品。

  2、展会为经销商的摊位提供统一的企业名称标识,各经销商不得在摊位内外任何地方搭建宣传用品等。

  3、各经销商不得通过返现、赠物等形式对农机补贴产品进行促销;不得采取不正当或有损其他经销商正常销售的手段吸引客户。

  4、展会制作统一的经销商代表证。经销商必须佩戴经销商代表证出入展场和开展经销活动。同时,严格遵守展会的安全规定和出入场时间。现场销售开始时间为3月17日13时开始,3月19日12时结束。

  5、拟参加现场销售的经销商填写申报表,并于2010年3月14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组委会。摊位有限,组委会按申报的先后顺序安排摊位,租完为止。申报表见附件。
联系人:宋波 电话:0431—88906325 13904320065
    高延军 电话:13154352869
传真:0431—88906325
电子邮箱:y5733@163.com

附件:现场购机经销商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流通协会 阅读次数 [7140]

下一篇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玉米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指导意见
 水稻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指导意见
 三秋”机收保障热线电话
 关于暂停受理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的 公 告
 办理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公告
 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公告
 关于印发《珲春市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应对台风影响倒伏农作物实施机械收割技术方案的通知
 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部分玉米收获机企业生产销售信息的通知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公   示 [4687]
珲春市农机局2015年汛期应急救援预案 [3704]
2014年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报名通知 [3176]
郑重提醒:谨防有人借农机购置补贴行骗 [3162]
2015年珲春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一) [3161]
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完成公告 [2957]
珲春市农机购置补贴六项规章制度 [2924]
2016年珲春市保护性耕作补贴公示表 [2786]
2017年吉林省保护性耕作 技术作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2763]
珲春市2017年农机械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