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科技推广 安全监理 教育培训 农机维修 农机服务 农机机构  
 
  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请选择字号【 】 
 
关于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远程电子监测终端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进行数据对接的通知
2021-10-20

吉农黑土发〔2021〕9 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春新区农委、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设备生产企业:

  今年我省为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黑土地保护工作的具体部署,持续推进黑土地质量稳步提升,将继续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为有效的防范化解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业质量监测难、面积核查难、补助资金发放风险大等隐患和问题,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在项目监管上推行远程电子监测技术,即作业农机具安装的远程电子监测设备采集数据须接入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现将有关进行数据对接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数据对接测试采用网上对接的方式进行,在本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有意向的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生产厂家向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提出对接申请,申请批准后进行数据对接测试。在5个工作日后完成数据对接测试,对于成功完成数据对接的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生产企业和相应的设备型号,会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以下简称“终端设备”)与云平台数据对接原则和硬件要求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的通知》(吉农机发〔2021〕12号)执行。
  三、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终端设备与云平台数据对接需符合《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终端设备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数据对接技术要求》(见附件),在经过模拟对接测试的基础上,确认终端设备采集的作业数据能够传输至云平台,实现数据成功对接。
  四、在数据对接测试与作业监测过程中,对存在非法数据抓取、恶意攻击云平台、危害云平台数据安全等行为的企业,取消企业设备入网资格,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联系方式:魏文 17865912260 84457035

  附件:1.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数据交换技术要求(深翻整地作业)
     2.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数据交换技术要求(有机肥抛撒作业)
     3.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数据交换技术要求(碎混旋耕作业)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15日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阅读次数 [3401]

上一篇  下一篇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玉米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指导意见
 水稻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指导意见
 三秋”机收保障热线电话
 关于暂停受理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的 公 告
 办理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公告
 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公告
 关于印发《珲春市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应对台风影响倒伏农作物实施机械收割技术方案的通知
 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部分玉米收获机企业生产销售信息的通知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公   示 [4393]
2014年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报名通知 [2912]
2015年珲春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一) [2827]
珲春市农机局2015年汛期应急救援预案 [2748]
郑重提醒:谨防有人借农机购置补贴行骗 [2720]
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完成公告 [2685]
珲春市农机购置补贴六项规章制度 [2622]
2017年吉林省保护性耕作 技术作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2496]
2016年珲春市保护性耕作补贴公示表 [2491]
珲春市2017年农机械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