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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水稻抛秧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
2022-1-26

吉农办机〔2022〕2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今年全省将以四平市为重点,先行先试,典型引路,带动其他水稻生产县,依托水稻种植合作社示范社和水田生产农机装备主体开展水稻抛秧技术推广工作。为提前谋划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各地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水稻抛秧技术推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实抓细抓好。各实施县要结合实际制定水稻抛秧技术推广实施方案,水稻抛秧技术推广,采取“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农民自主、市场运作”的原则,在用足、用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基础上,集成支持政策,谋划资金投入,统筹技术力量,推动工作落实。
  二要抓好工作落实。各实施县一定要按照早谋划、早准备、早启动的工作思路,针对今年的计划推广面积,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作落实。要牢牢把握水稻育秧前期准备及水稻抛秧作业关键时间节点,组织调动县、乡、村各级力量,深入合作社,落实作业地块,凿实推广面积,选购作业机具,完善育秧设施,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确保技术推广计划不落空。
  三要加强指导培训。各地要统筹农机、农艺技术推广力量,强化机艺融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省农技推广部门会同省农科院、抛秧机生产企业研究技术支撑措施,组成专家指导组对水稻抛秧相应的育秧、田间作业等农艺技术进行指导,也要集中农艺、农机推广技术力量做好相应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等工作。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水稻抛秧技术、政府扶持政策等,不断转变广大农民的传统耕作观念,提高对水稻抛秧技术的认识,激发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开展水稻抛秧技术推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技术进村入户,确保水稻抛秧技术推得开、用得好、广受益,实现粮食丰产稳产。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4日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阅读次数 [3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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